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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基本情况

伦理委员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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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伦理委员会简介

唐山市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隶属于唐山市人民医院,下设伦理办公室,进行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伦理委员会委员由从事医药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以及外单位人员、并具有不同性别的13名委员1名秘书及1名独立顾问组成。

伦理委员会审查以独立、客观、公正和透明为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制度,以人体医学研究伦理为准则,对临床试验项目的科学性、伦理道德进行审查,旨在为受试者提供尊严、权利、安全和福利的保证,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促进社会公正。

二、业务范围

      伦理委员会负责由医院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任主要研究者的涉及人体的新药期、期、上市后期以及新医疗器械、试剂、耗材等临床试验方案的审查和监督。